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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  • 提问: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,公司没有盖章,合同有效吗?
    回答: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,在职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效的。
  • 提问: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擅自订立合同,对公司有效吗?
    回答:《民法典》第504条:“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,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,该代表行为有效,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。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第十条规定:“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,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。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、特许经营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。”据此,除非合同相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,否则合同有效。
  • 提问:所有员工都要签署竞业禁止协议么?
    回答:竞业限制是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的一种制度。但企业与员工签订“竞业限制”协议或条款时,应该三思而后签,合理划定签署人员范围、行业范围、地域范围,确定期限及补偿标准,签后妥善管理,否则可能加大不必要的企业经营成本,还可能引起劳资纠纷,造成人力财力损失。
  • 提问:什么是商业秘密?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?
    回答:商业秘密,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、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。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: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: (1)以盗窃、贿赂、欺诈、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; (2)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; (3)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,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。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、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、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,仍获取、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,视为侵犯商业秘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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