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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某等与赵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(2020)京民再75号
冯某某、河北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(2018)冀民再163号
高某1等与王某1等分家析产纠纷(2020)京03民终4534号
赵某1等与刘某等分家析产纠纷(2020)京03民终9339号
李某某等与朱某某等所有权确认纠纷(2015)高民终字第00887号
许×1等与许×5等婚姻家庭、继承纠纷(2016)京民终305号
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,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,并不具备担保性质。商品房交易中,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,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;反之,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,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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